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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们来讲一起哈士奇“出庭作证”的案件,
破案过程十分精彩,制作不易,希望大家看完后长按点赞键支持一下!
有人统计过,在美国3亿多人口中,
将近有两千万人是在拖车式移动房屋里生活的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房车”。
这房车所在的地方,大多都是城市郊区或者偏僻乡村。
美国人喜欢在拖车上生活的原因,主要分为两大类,
要么就是一家人因为贫穷被迫蜗居在房车里,
要么就是想体验生活的成功人士,
而本期来自美国爱荷华州28岁的约翰,就是其中一员。
他就从家里搬了出来独自居住在自己的拖车里,并且还养了一条哈士奇。
根据周围人的说法,约翰这家伙不喜欢出去运动,
整天吃着炸鸡喝着可乐抽着大M,把自己关在房车里,捣鼓着自己的玩意。
说得不好听点,约翰就是个名副其实的“ 死 肥 宅”。
然而谁也想不到,不幸的事情居然真的发生在约翰身上,
他真的变成了“死肥宅”。
故事得从1999年2月份说起,
那天约翰的母亲哈珀忙完后,突然想起自己好久没给儿子打电话了。
于是她按下了约翰的电话号码,却发现一直无人接听。
更加奇怪的是,儿子的电话居然还设置了语音信箱。
难道儿子出门了吗?
哈珀试着联系儿子的几个好朋友,但他们都表示自己这几天都没看到约翰。
哈珀越想越不对劲,因为她知道儿子约翰一直喜欢嗑大M,该不会是出什么意外了吧。
不安的母亲打算动身前往儿子住所,
在出发前她致电了儿子所在的警局,希望警方能派人查看一番。
接到命令后,自由镇的探员来到约翰的住所,
当时约翰的车辆就停在住所门前,可不管探员如何敲门,里面都无人应答。
与此同时探员闻到,住所里面有股臭味。
为了确保安全,探员踢开了房门。
走进去的瞬间,一股强烈的臭味便迎面撞来。
在沙发上探员发现了去世的约翰,当时他被人用毛毯盖住,后脑上还有两处枪伤。
在房子里的一张桌子上,警方发现了摄入大麻的工具。
同时房间里很多东西杂乱无章,柜台上有被人翻动过的明显痕迹。
为了找出约翰遇害的真相,在对现场初步取证后,探员立即将约翰送回了警局。
探员觉得凶手大概率是认识约翰的人,
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,
其一凶手在作案后,用毛毯遮住了约翰的脸。
其二 约翰的房屋大门和窗户都没被恶意破坏,而且作案后还把大门锁上,
说明凶手有约翰房车的钥匙。
走访调查中探员获悉,约翰平时有嗑大麻的习惯,
主要靠着帮别人改造枪支和售卖违禁药物谋生,平时不喜欢社交,
所以很少跟别人发生矛盾。
而案发后约翰的金杯半自动手枪也不见了,
这把手枪是约翰最喜欢的武器改造品,他每隔几天就会拿出来欣赏一番。
得知儿子遇害后,约翰的母亲第一时间来到了儿子住所。
母亲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,儿子养的哈士奇齐可莎也不见了。
而地上装着狗粮的盆子也表明,哈士奇似乎是突然离开了房车。
难道说它是在凶手开枪时受到惊吓,匆匆离开了房屋吗?
似乎有这种可能,但搜查约翰的车辆后,
探员否定了这种猜测,
因为车辆中他们发现了宠物狗的遛狗绳。
正常人应该会把绳子放在房间里,而不是丢在车上,
如此说来约翰的哈士奇,应该是被凶手开车载到了其他地方丢弃,然后又把车辆开回原地,
所以约翰的哈士奇到底去哪里了呢?
探员觉得眼下更重要的事情,是盘查约翰的周围关系,而不是追着一条宠物狗,
毕竟能说人话的只有人。
法医告诉探员,约翰应该是在1个多月前遇害,但他们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天。
如此一来,调查的范围就非常大,警方很难锁定嫌疑人的范围。
那怎么办呢?
这时约翰的电话引起了警方注意,
探员认为约翰既然经常宅在家里,那他的电话就应该不会开语音信箱,
所以只要找出第一个被转到信箱的电话,
那就能缩小案发时间范围。
比较一番后,探员认为时间应该是1月22日或者23日,
而嫌疑人有三个,分别是麦克,安德鲁和沙隆-施耐德。
先说第一个嫌疑人麦克,他是约翰的好友,
此前两人一直合伙做销售违禁药物的生意,
而案发前几天邻居反映曾看过迈克的车停在约翰门前,所以凶手会是他吗?
当然不是,有这么简单小渊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。
被带回警局后,迈克两次通过了警方的测谎,
而且还拿出了案发时自己的不在场证明,这说明凶手不太可能是他。
接着警方找来了另外两个嫌疑人,
也就是安德鲁和沙隆-施耐德,这两人是对小两口。
调查时探员获悉在1月18号,也就是案发前4天时,
安德鲁夫妇曾出现在约翰的房车里。
搜查他们住所时,探员找到了大量的违禁药物以及枪支子弹,
而子弹的口径和射杀约翰的子弹的口径完全一样,探员随即将其送回局里鉴定,
就在探员以为调查有了新突破时,检验报告浇了他们一盆冷水,
子弹型号虽然相同,但原子组成却大相径庭。
三个最有嫌疑的人都没有嫌疑,这可把探员愁坏了。
几乎在同一时间,约翰父母在外面开车时,
居然意外地找到了他们儿子养的哈士奇。
他们表示当时奇可莎正游荡在马路旁,似乎是迷路的样子。
约翰父母经过时起初并没太在意,但看到这条哈士奇非常干净,
和地上泥泞的路面完全不同,
这说明它不是流浪狗。
把车绕回来后,约翰母亲试探性了说了奇可莎这个名字,
结果这条哈士奇立马就看了过来,
看到自己一点都不排外,他们这才怀疑这是儿子养的那条哈士奇,
而它脖子上项圈的标记也证实了这点。
那找到约翰养的狗有什么用处呢?
狗又不会说话,可让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,
还真是这条哈士奇帮了警方一个大忙。
因为警方在安德鲁夫妇的车窗上,找到了一个很像是动物鼻子留下的印记,
这些印记就如同人的指纹,具有唯一性。
如果能确定它是来源于奇可莎,那安德鲁夫妇和约翰的死铁定有关。
可不幸的是,这个印记已经被破坏严重,刚刚找到的新线索又断了。
唯一留下的只有约翰的宠物狗哈士奇,以及安德鲁夫妇的疑点。
在第二次为沙隆-施耐德录口供时,
她指出自己丈夫安德鲁,就是个十足的幻想狂和暴力狂。
丈夫经常在别人面前装出一副硬汉角色,还经常虐待自己。
在案发前三天自己曾开车载丈夫到约翰的住所,
当时丈夫独自下了车,自己则驱车离开去看望女儿。
几天后沙隆发现丈夫开着约翰的车回来,而且还从车上卸下了很多枪支子弹。
沙隆原本想问丈夫缘由,
但一想到丈夫那动不动就口吐芬芳的习惯,也就没继续追问。
在爱荷华短暂停留几天后,两人回到了老家怀俄明州。
审讯中沙隆表示,自己当时真的不知道约翰遇害,
他知道自己丈夫平时很暴力,但如果说是丈夫让约翰命丧黄泉,那她还是有点惊讶的,
毕竟两人曾一起合伙干买卖。
回到老家怀俄明州没几天后,丈夫突然在一天半夜四点离开,
独自前往德州并在那里呆了3个星期。
顺着这条线索,警方找到了安德鲁在德州的几个联系人。
其中一个人还留着从安德鲁手中购买的子弹。
打开盒子一看,探员发现里面有几根很短的黑白毛发。
这就奇怪了,装子弹的盒子里怎么会有这些东西呢?
联系人也表示一脸懵逼,你问我我问谁?
我这刚买来还没用呢,你们就找上门来了。
经过检验,这些毛发是来自动物,
但由于缺少发根的原因,无法进行细胞核的DNA检测,只能检测线粒体DNA。
经过一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实验室操作后,专家判定,
这些毛发就是来源于约翰养的那条哈士奇。
与此同时,警方又从另外一个联系人中获得新线索,
安德鲁当时打包手枪的包装盒里,有一张来源于约翰字迹的纸条。
有了这两项证据,爱荷华警方立即把安德鲁带回了局里。
根据安德鲁的交待,他非常喜欢约翰改造的一把手枪,
并数次提出购买意愿,但无论自己开的价格多诱人,
约翰这死肥宅就是不肯卖,这让自己很是生气。
1月22日那天,自己来到约翰住所,趁着约翰看电视睡着后,
在他后脑勺扣了两次扳机。
作案后因为担心约翰的哈士奇的叫声会引起别人注意,
便把它拉到约翰车上,并将其放在几公里外的地方丢弃。
安德鲁怎么也想不到,
警方居然能用死者宠物狗的毛发,查出他就是凶手。
而遇害的约翰也更是想不到,在自己遇害后,
居然是自己养的哈士奇帮自己找回了正义。
也许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因果,
正如约翰生前经常用汉堡为宠物狗加餐,
约翰遇到了可爱的哈士奇,却遇到了错误的安德鲁。
我是小渊,我们下期再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