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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的“血液”:探究其重要性及难以捉摸之处

05-28

书法的“血液”:探究其重要性及难以捉摸之处

书法并不等于写字,我们日常写字时,或工整、或洒脱,往往以美观实用、易读可辨为头等要求;书法则不然,可读可辨并不是它必须满足的要求,比如张旭、徐渭的狂草,易读性几乎为零,但丝毫不妨碍它们成为“神品”。


真正决定书法优劣,能否成为“神品”的,是笔法、点画、结构、章法、墨法,乃至于作者的人品、情操、材料等字内功夫和字外功夫。其中,抛开“气韵”这些虚无缥缈、难以捉摸的东西,“字内功”尤其重要。


很多人把“字内功”与“笔法”划等号,狭隘地认为只要笔法丰富到位,作品也就差不了。其实不然,还有一样东西决定着作品最终的成败,而它被忽视已久,很多学书者终其一生也没能把它运用得炉火纯青,它就是“墨法”。


有这么一则故事:东汉书法家蔡邕看到仆人用扫帚在地上写字,笔画里的土有多有少、有薄有厚,这给了他极大的灵感。回到家后,他根据这一灵感,创造出了“飞白书”。这种书体笔画丝丝露白,燥润相宜,似枯笔写成,它的妙处全在于墨色浓淡枯湿的变化上。


自此以后,墨法开始成为书家关注的领域。梁武帝萧衍对墨法极为重视,他说:“少墨浮涩,多墨笨钝”,这给学书者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标和参照。我们回看东晋“二王”父子的书法,会发现他们的字用墨浓淡得宜,无特别夸张的对比效果,给人以潇洒平和之美。


到了唐代,墨法进一步丰富,孙过庭指出用墨“带燥方润,将浓遂枯”,这是说笔触要疾中带湿,枯中见润,干而不失丰腴。孙过庭在创作时也秉持自己的用墨原则,时人称其墨法为“干裂秋风”。


到了宋代,书法自身之美进一步被发掘,文人们发现墨也是抒发情感的重要载体,“墨法”逐渐成为与“笔法”同等重要的关键因素。米芾、黄庭坚的作品墨色时而酣畅淋漓、浓重丰厚,时而淡雅枯净、飞白洒脱。元代书家延续两宋前辈们的用墨特点。沈曾植点评:“北宋浓墨实用,南宋浓墨活用,元人墨薄于宋,在浓淡间。”


也正是在元朝,墨法被称为书法的“血液”,元代陈绎曾在《翰林要诀》里说:“字生于墨,墨生于水,水者字之血也。”元朝以后,随着宣纸进一步普及,纸面墨色的变化被充分发掘,比如董其昌的淡墨法、王铎的涨墨法、“浓墨宰相”刘墉、“淡墨探花”王文治、林散之的“拖泥带水”法等。


如何把墨法运用得炉火纯青、自然无垠呢?答案就是墨法随着笔法、情绪走,不毫无征兆和道理的随意骤然变浓或变淡,达到将浓遂枯、力达毫端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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