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来源:江苏南京报道
江苏南京发生一件令社会广泛讨论的事情。一女士在街上偶遇一只松狮犬,在靠近后因狗的本能反应而咬伤了该女士身体多处,其中脸部最为严重,几乎都破相了。此事发生后,松狮犬的主人将狗杀了,舆论便两边倒的开始了。
一是,动物保护协会的言辞。因杀死了伤人的狗狗,动物保护协会便呼吁国家要加强动物保护法,不是杀死了就相安无事了。让人们意识到狗也是人类的朋友,也是有感情的,更是一个生命体,它们也有权享受和人类一样的尊重和关怀。
二是,狗在大街上咬伤了人。画面中那位女士是主动靠近路边的松狮犬,而狗的天性对陌生人的敌意造成了伤人事件,按说这是人惹了狗,而不是狗主动攻击人。
很多网友对此责任的划分和主观的意识就是认定是女人自己的问题。这种对事件发生后的态度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多数认知,乍一看貌似很有道理,可经不起推敲。
三是,社会稳定的因素是当代人们最为看重和考虑必要条件。动物保护法的问题是关乎动物生命安全的相关权益,与社会稳定不可比拟,与社会安定团结更不可相提并论。
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类是走向文明发展的核心动力,与人类看来,动物仍是人类的附属条件之一,不可能被所谓的动物保护法迷了双眼而不知。社会安定,必须是人主,其他次之的秩序不可撼动。
动物保护法,动物保护协会也不能忽视社会主体的人的首脑关系,不然人将不人了,狗安何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