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国,合法可笼养的鸟类种类确实非常有限。这些鸟类通常是被允许人工饲养的,且其养殖行为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。然而,需要注意的是,并非所有鸟类都可以随意笼养,特别是那些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鸟类。
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鸟类,如黄鹂鸟、百灵鸟等,其笼养行为受到严格限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,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,将受到刑事处罚。这意味着,如果个人未经许可擅自笼养这些鸟类,将可能触犯法律。
目前,我国可以合法笼养的鸟类主要包括文鸟、剪红、白鹦鹉、文鹦鹉、虎皮鹦鹉、黄头鹦鹉、桃脸、胡蜂鸟、金丝雀等鸟类,主要分类有:
鹦鹉类:如桃脸牡丹鹦鹉、鸡尾鹦鹉(玄凤)、虎皮鹦鹉等。
金丝雀:又名芙蓉鸟、白玉鸟等,是雀目科食谷类鸟。
斑胸草雀:又名锦花鸟、锦华鸟等,羽色艳丽,体形娇小玲珑。
七彩文鸟:原产澳大利亚,羽毛五颜六色。
白腰文鸟:我国南方常见留鸟,也称“算命鸟”。
爪哇禾雀:又称禾雀、文鸟等,原产爪哇和巴厘岛。
长尾草雀:因长针状尾巴而得名,又称“牧师鸟”或“黑喉草雀”。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这些鸟类可以合法笼养,养殖者也需要确保自己的养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如办理必要的养殖许可证件等。除上述的野生鸟类,如果没有合法的许可,通常不允许作为笼鸟进行养殖和销售。例如,百灵、画眉、鹩哥、红嘴相思鸟、歌百灵、红胁绣眼等曾经常见的笼养鸟种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不得私自笼养。
大部分使用鸟笼养鸟的行为是否违法,确实取决于所养鸟的种类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因此,建议养殖者在养殖前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确保自己的养殖行为合法合规。同时,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,自觉抵制非法收购、出售、饲养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