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大麦町犬(Dalmatian),因为我身上的斑点,人类一般都叫我斑点狗。我的原产地在南斯拉夫的大麦町地区,起源于15世纪。相传我的祖先源自埃及或印度,后来遍及整个欧洲。我是少数起源于南斯拉夫的犬种,我无论外观,还是脸部表情都与孟加拉波音达犬非常相似。
我属于相当古老的犬种,虽然目前我已是众所公认的伴侣犬,但是在18世纪初期,我是南斯拉夫境内相当重要的拖曳犬,更早的中世纪时期,我则是驰骋原野的知名狩猎犬。19世纪,英、法等国的贵妇人将我当作护卫马车的爱犬,为此也有人称我为马车犬。我能从事这么多种不同的工作,你说,我怎么这么有才呢?我上辈子大概是裁鏠吧?
相信任何人都会对一身白底黑点的我,留下深刻的印象。由于我我频频出现在视觉传播媒体上的缘故,观众已经从心理上认为我是不折不扣的伴侣犬。所以,尽管早期我是优秀的拖曳犬,但如今人们已淡忘我原来的拖曳功能。我曾经被道奇•史密斯写进他的小说《101条狗》,后又被迪斯尼改编为卡通片,所以我的形象,现在可以说是广为人知啊。欧、美、日等国均有为数不少我的粉丝呢。
我是一种有斑点的,特殊的狗。我平静而警惕,强健、肌肉发达、且活泼。我毫不羞怯,表情聪明伶俐,轮廓匀称,丝毫没有夸张或粗糙的地方。我具有极大的耐力,而且奔跑速度相当快。我出生时是白色的,斑点能改变,我是小狗时身上出现轻微的斑点,随着我逐渐长大,斑点也变得明显,并成为我特有的标志。
我是活泼聪明,善于外交的犬种。我生性与人接近,受小孩喜欢,我气质稳定而外向,但很威严。我喜欢规律性的运动,活力充沛。我是一种有生气、爱活动的犬类,每天应带我出去散步或在院内奔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