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视网消息: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,日前有群众反映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“2019年秋季拍卖会—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”拟拍卖疑似出土文物的情况,国家文物局已向浙江省文物局发函,要求尽快对文物拍卖标的进行审核。
记者在该拍卖公司的官网上看到,中国历代青铜器专场所展示出来拍卖标的有三十多件,从其介绍的情况来看,最高估价是2200万的这件标注为商代晚期的青铜奚卣,还有标注为西周早期的簋、尊、盘、青铜兽首刀,以及标注为战国时期的青铜鎏金交体龙纹带钩、提梁盉,标注为汉代的虎镇,青铜短剑,标注为唐代的铜镜等等。国家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,就是在这些文物中,有疑似出土文物。
记者注意到,在国家文物局的函件中,还特别提到要求浙江省文物局认真对照,2017年浙江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,违法拍卖安徽博物院被盗商代青铜鬲案件中文物,拍卖标的审核工作,存在的问题,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,切实履行法定职责,严格按照《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》规定的审核程序及标准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,对上述拍卖标的审核情况进行核查,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核查结论函报国家文物局。
出土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
为加强文物拍卖管理,规范文物拍卖行为,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《文物拍卖管理办法》。其中明确规定,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、出水文物,被盗窃、盗掘、走私的文物,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,公安、海关、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没收、追缴的文物,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等不得作为拍卖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