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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的文豪们,谁是真正的美食家?

10-22

民国时期的文豪们,谁是真正的美食家?

作者 张鹏

“雪白的葱白正拌炒着肥嫩的羊肉;一碗酒,四两肉,有两三毛钱就可以混个醉饱。高粱红的河蟹,用席篓装着,沿街叫卖,而会享受的人们会到正阳楼去用小小的木锤,轻轻敲裂那毛茸茸的蟹脚。”

如今北京正是秋风乍起的时节,螃蟹肥美,羊肉飘香,再看老舍在《四世同堂》中的这一段文字 ,仍然是止不住地动心。笔者作为一个资深吃货,从小看书就有个毛病,对书中描写吃的那部分格外留意, 通常多年后连主角名字都忘了,也忘不了里面的吃食。按照我如此的读书经验,描写美食最生动的还是要数民国时代的那些大文豪,抗战之前的北平,在他们的描述中简直是一个天堂般的地方,最后的繁华胜景,无论是八大楼的佳肴,还是街头的小吃,都有它们的迷人之处,令人无限怀想。于是,忍不住撷取文豪们的一些美文片段以及生活琐事,描绘一幅当年的北平美食地图。

老舍 家宴名菜芥末墩

这第一位当然是老舍。老舍的散文和小说中描写美食的地方非常多,我感觉他似乎更偏爱北平的水果和蔬菜。他在《想北平》里写道:“至于青菜,白菜,扁豆,毛豆角,黄瓜,菠菜等等,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。雨后,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。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。”

他在《四世同堂》里写香瓜:“那银白的,又酥又甜的‘羊角蜜’假若适于文雅的仕女吃取,那硬而厚的,绿皮金黄瓤子的‘三白’与‘哈蟆酥’就适于少壮的人们试一试嘴劲,而‘老头儿乐’,顾名思义,是使没牙的老人们也不至向隅的。”

他写端阳节的小吃:“在端阳节,有钱的人便可以尝到汤山的嫩藕了。赶到迟一点鲜藕也下市,就是不十分有钱的,也可以尝到“冰碗”了:一大碗冰,上面覆着张嫩荷叶,叶上托着鲜菱角,鲜核桃,鲜杏仁,鲜藕,与香瓜组成的香,鲜,清,冷的,酒菜儿。什刹海畔借着柳树支起的凉棚内,也可以爽适的吃半天茶,咂几块酸梅糕,或呷一碗八宝荷叶粥。”

他笔下北平的粽子是这样的:“真正北平的正统的粽子是北平旧式满汉饽饽铺卖的,没有任何馅子,而只用顶精美的糯米包成很小,很小的,粽子;吃的时候,只撒上一点白糖。这种粽子也并不怎么好吃,可是它洁白,娇小,摆在彩色美丽的盘子里显着非常的官样。”

在家人朋友的回忆中,老舍热情好客,尤爱交友,经常请客吃饭。在老舍日记里,“同饭”这个词出现过多次,据统计,仅1950年1月到3月,“同饭”就有42次之多,1月份就有16次。叶圣陶先生在日记中曾写老舍先生有爱“下小馆”的喜好:“老舍尝谓盛宴共餐,不如小酒店之有情趣……共谓数十年之老友得以小叙,弥可珍也。”

舍还喜欢叫外卖,解放后,老舍常常把小饭馆的菜叫到家里来。据舒乙说,有一次,菊花盛开,他特意请了赵树理、欧阳予倩等好友来赏花。到吃饭的时候,只见一个老伙计提着两个大食盒走进院来。这种大食盒足有三尺直径,呈扁圆状,内分格。打开盖一看,里面分装着火腿、腊鸭、酱肉、熏鸡、小肚,都切成薄片,很是精致。在北京,这叫做“盒子菜”。大家吃得兴高采烈。

而汪曾祺则回忆,老舍家的芥末墩是他吃过的最好的芥末墩!“芥末墩”是老舍先生家的名菜,远近闻名,过年时要做一大盆。这种白菜吃到嘴里又脆、又甜、又酸、又辣,别提多爽了!因过年吃荤菜多,所以这种爽口的白菜最受欢迎。老舍在客人面前总是含着得意的微笑推荐:“您尝尝!”过年时老舍还要把没有成家的单身汉都请来共享,大年初二,无数的老朋友相约而来,点着名要芥末墩,老舍把手一挥,“味儿很冲!管够。”

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,如此其乐融融的美好场景,然而,十余年后,老舍先生却在孤独绝望中自沉太平湖,人生之无常,令人唏嘘不已。

鲁迅 有钱任性爱下馆子

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了,这位横眉冷对的文学斗士,大文豪鲁迅先生,是一枚大大的吃货,而且拿着教授的不菲收入,还有优厚的稿酬,月入数百元,鲁迅可谓有钱任性,经常光顾的都是北京的八大堂、八大楼这些名菜馆,令人羡慕。

有人统计过,从1912年到1926年,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,可以从他的日记里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!这65家北京馆子包括:广和居、致美楼、便宜坊、集贤楼、览味斋、同和居、东兴楼、杏花村等等。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,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一百家。作为文学家中最用功的吃货,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,在日记中占了非常重要的篇幅。

在众多餐馆里,鲁迅去得最勤快的是广和居。广和居是北京“八大居”之首,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。这里是北京文人雅士以及官员常常聚会的地方,在民国时代非常有名。其招牌菜之一的“潘鱼”,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,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。还有一道“曾鱼”,是曾国藩创造的。当官的和文人都好这口,社会上,附庸风雅的,也喜欢往这儿来。

名菜三不沾

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“三不粘”的菜,是用鸡蛋黄、淀粉、白糖、清水加工烹制而成。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,成品似糕非糕,似羹非羹,用汤匙舀食时,要一不粘匙,二不粘盘,三不粘牙,清爽利口,故名“三不粘”,还有解酒的功用。

泰丰楼是另一家鲁迅常去的店,这是家老字号,1876年开业,原来位于北京前门煤市街。民国时期,泰丰楼是孙中山、宋庆龄等一大批国民党元老常去的地方。他们爱去主要是有油爆肚仁、油爆鳝鱼,炸八块,九蒸鸭子的著名菜式。西城一家叫做和记小馆的餐厅是鲁迅经常去的地方,基本上相当于他的工作食堂了,与鲁迅工作的教育部就隔着一条马路。这里的东西可口,价钱便宜。鲁迅在1918年正月廿三的日记中提到:“微雪。午二弟来部,并邀陈师曾、齐寿山往和记饭。”实际上和记以卖牛羊肉出名,鲁迅最喜欢吃这里的清汤大块牛肉面。

关于鲁迅的吃货属性在他的日记中表露无疑,他不但爱下馆子,还最爱吃甜食,奶油蛋糕、萨其马、柿饼、糖,都是他的心头好,这样的形象实在和他多年的人设有些违和,不过,在文豪、斗士的标签之外,吃货鲁迅带着人间烟火气,让人觉得可爱多了。

张恨水 街头小馆吃烤肉

张恨水,一位被严重低估的作家,主要是”鸳鸯蝴蝶派“后来受到批判,而他正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。他的小说当年受欢迎的程度在今天看来简直难以置信,他可以同时给五家报纸写连载小说,每天更新万余字,居然人物故事还能不混淆,实在是高人,如今的网络小说大咖们也是望尘莫及,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畅销一时,堪称大IP,《金粉世家》、《啼笑姻缘》被不断翻拍。

张恨水不是北京人,却写出了京味儿小说,小时候看他写的《春明外史》描写北平风物,极是动人。张恨水热爱北平美食,最喜欢烤肉。他在文章中提到过老北京秋日的特色美食:松柴烤肉。他对此道美味感触颇深:“现在街头上橙黄橘绿,菊花摊子四处摆着,尝过这异味的人,就会对北平悠然神往。”

“一个高可三尺的圆炉灶,上面罩着一个铁棍罩子,北方人叫着甑(读如赠),将二三尺长的松树柴,塞到甑底下去烧。卖肉的人,将牛羊肉切成像牛皮纸那么薄,巴掌大一块(这就是艺术),用碟儿盛着,放在柜台或摊板上……这里炉子四周,围了四条矮板凳,你走过去,可以将长袍儿大襟一撩,把右脚踏在凳子上。你夹起碟子里的肉,向酱油料酒里面一和弄,立刻送到铁甑的火焰上去烤烙。但别忘了放葱白,去掺和着,于是肉气味、葱气味、酱油酒气味、松烟气味,融合一处,铁烙罩上吱吱作响,筷子越翻弄越香。趣味还不止此,一个甑,同时可以围了六七个人吃。大家全是过路人,谁也不认识谁。可是各人在甑上占一块小地盘烤肉,偶然交上一句话:‘味儿不坏!’于是做个会心的微笑。吃饱了,在店堂里去喝碗小米稀饭,就着盐水疙瘩,或者要个天津萝卜啃,浓腻了之后再来个清淡,其味无穷。”  

可见,张恨水钟爱的烤肉是街头小馆子的平民美食,他陶醉于这样浓浓的市井味道中,才能写出如此接地气儿的市民文学吧。

季羡林 魂牵梦萦涮羊肉

相比于前边几位,季羡林的吃货经历有点惨,在抗日战争之前,教授的工资非常高,所以有这种闲情雅致,到了抗战胜利之后,教授的工资就远不如民国初年,再加上当时通货膨胀严重,所以教授们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。

季羡林在文章中回忆了当时在北京的生活情况。1946年深秋,他从海外归来,在北京大学任教,手头并不宽裕的他,常去北大红楼对面的一个小饭铺里吃饭。饭铺极为狭窄,只有四五张桌子。不过,老板手艺极高,待客又特别和气,好多北大的教员都到那里去吃饭。

季羡林有时还会坐到红楼前马路旁的长条板凳上,同“引车卖浆者流”挤在一起,在小摊子上喝一碗豆腐脑,吃两个火烧。季羡林自嘲是天生的“土包子”,虽留洋十余年,而“土”性难改。季羡林说道,“以大学教授之‘尊’而竟在光天化日之下,端坐在街头饭摊的长板凳上却又怡然自得,旁人谓之斯文扫地,我则称之源于天性。是是非非,由别人去钻研讨论吧。”

当年马神庙有两个极小的饭铺,门脸不大,却是名声在外。一个叫“菜根香”,只有一味主菜:清炖鸡。然而一到饭点,宾客盈门,川流不息,其中颇有些知名人物,不仅仅是北大的教授们,连马连良、杜近芳等京剧名家,也会挤进这小小的饭铺。另一个是四川饭馆,门面更小,名声更大,季羡林常见外交官的汽车停在门口。这两个饭铺,对季羡林来说是“山川信美非吾土”,再加上当时通货膨胀厉害,季羡林只能偶尔去一次。

对季羡林来说,北平是个魂牵梦萦的地方,1946年9月21日,他在日记中写道:“九点五十分到北平,我在黑暗中,看到北平的城墙,不知为什么,忽然流下泪来。”豆浆、烧烧饼、涮羊肉是季羡林的最爱。9月24日,他在日记中写道:“到大陆银行,领出稿费,到市场去买了个热水壶,就到东来顺去吃饭,羊肉做得真好,心中大乐,真觉得北平是世界上最好的住家的地方了。”

4天后,季羡林又请朋友去吃了涮羊肉。他在日记中写道:“六点我们到东安市场去,我请他们吃涮羊肉,已经十几年没有吃了,真可以说是天下绝美。”原来,季老也是最爱涮羊肉这一口。

梁实秋 描绘北平四季美食图景

压轴吃货,必须是他,只能是他,那就是写出了《雅舍谈吃》的梁思秋。相比于民国时另一位对饮食文化颇有研究的大家林语堂,我更喜欢梁实秋的文字,没有那么多文化比较的论证与感慨,只专心于每种吃食的色味与回忆,真吃货也!

梁实秋说到北平烤鸭,“除了专门卖鸭的餐馆如全聚德之外,是由便宜坊(即酱肘子铺)发售的。在馆子里亦可吃烤鸭,例如在福全馆宴客,就可以叫右边邻近的一家便宜坊送了过来。自从宜外的老便宜坊关张以后,要以东城的金鱼胡同口的宝华春为后起之秀。在家里打一个电话,宝华春就会派一个小利巴,用保温的铅铁桶送来一只才出炉的烧鸭,油淋淋的,烫手热的。附带着他还管代蒸荷叶饼葱酱之类。他在席旁小桌上当众片鸭,手艺不错,讲究片得薄,每一片有皮有油有肉,随后一盘瘦肉,最后是鸭头鸭尖,大功告成。主人高兴,赏钱两吊,小利巴欢天喜地称谢而去。”

他喜欢糖葫芦,“信远斋也卖蜜饯、冰粮子儿、糖葫芦。以糖葫芦为最出色。正宗是冰糖葫芦,薄薄一层糖,透明雪亮。材料种类甚多,诸如海棠、山药、山药豆、杏干、葡萄、桔子、荸荠、核桃,但是以山里红为正宗。山里红,即山楂,北地盛产,味酸,裹糖则极可口。”

他认为“馆子里卖的馄饨,以致美斋的为最出名。好多年前,《同治都门纪略》就有赞美致美斋的馄饨的打油诗:包得馄饨味胜常,馅融春韭嚼来香,汤清润吻休嫌淡,咽来方知滋味长。可是我最激赏的是致美斋的煎馄饨,每个馄饨都包得非常俏式,薄薄的皮子挺拔舒翘,像是天主教修女的白布帽子。入油锅慢火生炸,炸黄之后再上小型蒸屉猛蒸片刻,立即带屉上桌。馄饨皮软而微韧,有异趣。

下面这段文字是我看到的吃货文中最动人的:“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得那一段期间。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,想了七八年;胜利还乡之后,一个冬夜,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,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,把小贩唤进门洞,我坐在懒椅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,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,横着刀刃片羊脸子,片得飞薄,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等羊角,洒上一些焦盐。我托着一盘羊头肉,重复钻进被窝,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,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睡乡,十分满足的解了馋瘾。”

梁实秋为我们描述了这样一幅北京四季美食图景:“开春吃春饼,随后黄花鱼上市,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。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,正好掐下来烹鱼。鱼季过后,青蛤当令。紫藤花开,吃藤罗饼,玫瑰花开,吃玫瑰饼;还有枣泥大花糕。到了夏季,紧接着是菱角、莲蓬、藕、豌豆糕、驴打滚、爱窝窝,一起出现。席上常见水晶肘,坊间唱卖烧羊肉,这时候嫩黄瓜,新蒜头应时而至。秋风一起,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,然后就是炮烤涮羊肉,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。过年前后,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了。

梁实秋最后总结道,北平的生活就是“一年四季的馋,周而复始的吃。”这简直是吃货的理想吧!

[说明 : “京味儿”是北京晚报首席记者张鹏的头条号专栏,全部为原创文章,内容以名人专访、北京故事、人物特写为主。如使用请事先联系作者,微信号zp535797667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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